關連交易(續)

持續關連交易(續)

日期

關連人士

二零一八年

Citistore及恒代

六月二十二日

交易

董事會報告(續)

本集團(恒代為代理)作為業主與Citistore作為承租人簽訂二

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二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以租

賃港灣豪庭廣場地下商店編號G01、G31部份地方、G37至

G50、G51部份地方、G52部份地方、G63至G74及地下之走

廊及大堂(「店舖1」)及店舖2,由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至二零

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為期兩年。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續約通

知書A及續約通知書B之總租金、管理費、空調費、推廣費及 其他雜項費用(不包括政府差餉)受制於修訂年度上限港幣 15,000,000元(包括適用於續約通知書A若干上限)。

二零一八年續約通知書A及修訂年度上限之詳情載於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之公告。

以上持續關連交易之詳情刊載於財務報表附註28。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審閱並確認以上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訂立之持續關連交易乃(i)本 集團之日常及一般業務範圍內進行:(ii)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及(iii)遵照相關監管該等交易之協議進行,且條款屬 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股東之整體利益。

本公司之核數師獲委聘根據香港核證聘用準則第3000號(經修訂)的「歷史財務資料審計或審閱以外的核證聘用」 及參考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出之「實務說明」第740號「關於香港《上市規則》所述持續關連交易的核數師函件」,對本 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作出匯報。核數師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6條就本集團載於本年報第23頁至第25頁披露 之持續關連交易發出彼等之無保留函件,當中載有其調查結果及結論。本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

核數師函件之副本。

本公司核數師已向董事會書面確認以上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訂立之持續關連交易,(i)已獲本 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成立之關連交易委員會批准;(ii)已遵照相關監管該等交易之協議進行;及(iii)沒有超越早前

公告所披露之上限。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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