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附註(續)
33 已頒佈但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之修訂本、新訂準則及
詮釋之可能影響(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收益」讀!
確認之時間
(iii)
當實體之履約行為並無創造一項對實體有替代用途之資產,且實體對至今為止已完成之履 約部份為獲得客戶付款的可執行權利。
倘合約條款及實體行為並不屬於任何該等三種情況,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實體於某 一時間點(即控制權轉移時)就銷售貨物或服務確認收入。擁有權的風險及回報的轉移僅為於釐 定控制權轉移發生時將考慮的之其中一項指標。
本集團已評估物業銷售之收益確認預期將受到影響。現時本集團之物業發展活動只於香港進行。考慮 到合約條款,本集團之商業常規及香港之法律及監管環境,本集團評估物業銷售合約將不會達到隨時 間轉移之收益確認標準;因此物業銷售之收益於某一時間點予以確認。現時本集團銷售物業之收益於 簽訂買賣合約時及由物業建築完成時確認(二者取其較後者),即指物業擁有權的風險及回報的轉移予 買家。現本集團評估於轉移控制權法新標準下,物業銷售之收益將一般於法定轉讓完成時確認,即指 客戶於某一時間點有能力管理物業之使用及獲得餘下絕大部份物業之利益。這或導致收益較現時延遲 被確認。
本集團計劃選擇使用追溯法以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及將確認初次應用追溯法至每個前報告期 間之影響。本集團預期於初始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之調整並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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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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