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附註(續)
13 投資物業、其他物業、廠房及機器及租賃土地(續)
(c)
本集團以經營租賃出租投資物業。首次租賃期一般為一個月至八年,在所有條款重新商議後有 續租之選擇權,若干租賃包括或有租金(按租戶之收益計算)。
所有作經營租賃下持有之物業若符合投資物業之定義,則分類為投資物業。
本集團在按不可撇銷之經營租賃下的總日後最低應收租賃款項如下:
二零一七年 港幣千元
三零一六年 港幣千元
首年內
66,208
61,690
第二至第五年內
52,318
69,791
超過五年以上
9,200
14,159
127,726
145,640
122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