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報告(續)

股東權利(續)

2. 向董事會作出查詢之程序

3.

股東可透過公司秘書向董事會作出查詢,而公司 秘書會轉交有關查詢予董事會處理。公司秘書之 聯絡詳情如下:

公司秘書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

新界

北青衣

牛角灣

青衣市地段102號

担杆山路98號

電郵:[email protected]

電話: (852) 2394 4294 傳真: (852) 2786 9001

傳閱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議案 之程序

根據《公司條例》第615條,股東可提出要求傳閱 可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恰當地動議並擬在股東週年 大會上動議的建議之決議,及有關此建議之決議 不超過1,000字之陳述書。此要求必須由以下人士 提出:(i)佔全體就該要求所關乎的股東週年大會 上有相關表決權利的股東的總表決權最少2.5%的 股東;或(ii)最少50名就該要求所關乎的股東週年 大會上有相關表決權利的股東。

該要求:(a)可採用印本形式送交予公司秘書於本 公司之註冊辦事處,香港新界北青衣牛角灣青衣 市地段102號担杆山路98號或以電子形式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b)須指出有待發出通知所關乎 的決議案;(c)須經股東認證;及(d)須於以下時間 送抵本公司:該要求所關乎的股東週年大會舉行 前的6個星期之前;或如在上述時間之後送抵該 公司的話:該股東週年大會的通知發出之時。

股東提名人士參選董事之程序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一位股東簽署一份表明其建 議某人士競選之意向的通知,以及該人士(「候選人」) 簽署一份表明其願意參選之通知,均須於不得在寄發 有關選舉所召開股東大會通知之日前,及不得遲於該 股東大會舉行日期前7日,遞交至本公司註冊辦事處。

候選人須按《上市規則》第13.51(2)條之規定提供彼之 履歷詳情。

提名委員會(如適用)將根據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作出檢討及向董事會就任何提名董事人選提出建議。

本公司(如適當)將向股東發出一份補-

通函,載有候 選人之姓名及履歷詳情(如《上市規則》第13.51(2)條 所載),以讓股東在股東大會上作出決定。

投資者關係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 之組織章程文件沒有任何變更。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報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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