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連交易(續)
持續關連交易(續)
日期
關連人士
7.
二零一五年
十月三十日
二零一七年 一月六日
交易
董事會報告(續)
恒基物業代理及美麗華 晉樂與恒基物業代理訂立書面協議,根據美麗華╱恒基 物業代理協議(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美麗華發出之 公告內披露),委任恒基物業代理為晉樂之代理,而晉樂 則為委託人,以租賃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 商場5樓的部份501-502及503A-C號舖(「該物業」)以用 作通州街物業住宅單位之展銷廳及銷售辦公室,日期由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至完成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四 日及通州街物業最後一個待售住宅單位售出之日,兩者 以較早者為準)。
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期間,書 面協議下予恒基物業代理之租金、費用及其他開支的總 額(不包括政府差餉),最高為港幣3,600,000元。
書面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 日之公告。書面協議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屆滿。
恒基物業代理及美麗華 晉樂與恒基物業代理訂立第二份書面協議,根據美麗華/ 恒基物業代理協議(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美麗華發出 之公告內披露),委任恒基物業代理為晉樂之代理,而晉 樂則為委託人,以租賃該物業持續用作銷售通州街物業住 宅單位之展銷廳及銷售辦公室,日期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五 日至完成日期期間,(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及通州街物業 最後一個待售住宅單位售出之日,兩者以較早者為準)。
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四日期間,第 二份書面協議下予恒基物業代理之租金、費用及其他開 支的總額(不包括政府差餉),最高為港幣1,700,000元。
第二份書面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一 月六日之公告。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報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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