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報告(續)
關連交易
根據本集團與有關人士(根據《上市規則》所界定為關連人士)達成之交易與安排,本集團錄得之交易已載於: 財務報表附註30。
持續關連交易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及截至本年報日,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簽訂若干須受《上市 規則》第14A章的報告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之持續關連交易,其內容如下:
日期
關連人士
1.
二零一三年
九月五日
恒基兆業地產代理有限 公司(「恒代」),為恒基 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 地」)之全資擁有附屬公 司
2.
二零一三年 恒基物業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月二十四日(「恒基物業代理」),為
恒地之全資擁有附屬公司
交易
華泰隆有限公司(「華泰隆」),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與恒代訂立紅磡項目管理協議,以聘用恒代為位於香港 九龍紅磡機利士南路及寶其利街交界之香港九龍紅磡內 地段第555號(「紅磡物業」)發展項目之項目經理。委任期 由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起,為期三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恒代提供服務 的酬金總額,以港幣600,000元為年度上限。
紅磡項目管理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 九月五日之公告。紅磡項目管理協議已於二零一六年九 月四日屆滿。
華泰隆與恒基物業代理訂立紅磡銷售管理協議,以聘用 恒基物業代理為紅磡物業發展之銷售經理。委任期由二 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三年。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銷售費用為紅磡 物業用作住宅用途及其他部份之銷售收益之千分之五, 以港幣1,500,000元為上限。
紅磡銷售管理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紅磡銷售管理協議已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20 二零一六年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