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報告(續)

關連交易

根據本集團與有關人士(根據《上市規則》所界定為關連人士)達成之交易與安排,本集團錄得之交易已載於 財務報表附註28。

持續關連交易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簽訂若干須受《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 的報告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之持續關連交易,其內容如下:

日期

關連人士

交易

1.

二零一三年 九月五日

恒基兆業地產代理 有限公司(「恒代」), 為恒基兆業地產有 限公司(「恒地」)之 全資擁有附屬公司

2. 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

恒基物業代理有限 公司(「恒基物業代 理」),為恒地之全 資擁有附屬公司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20

二零一五年年報

華泰隆有限公司(「華泰隆」),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與 恒代訂立紅磡項目管理協議,以聘用恒代為位於香港九龍 紅磡機利士南路及寶其利街交界之香港九龍紅磡內地段第 555號(「紅磡物業」)發展項目之項目經理。委任期由二零 一三年九月五日起,為期三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恒代提供服務的 酬金總額,以港幣2,300,000元為年度上限。

紅磡項目管理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九 月五日之公告。

華泰隆與恒基物業代理訂立紅磡銷售管理協議,以聘用恒 基物業代理為紅磡物業發展之銷售經理。委任期由二零 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三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銷售費用為紅磡 物業用作住宅用途及其他部份之銷售收益之千分之五,以 港幣1,000,000元為上限。

紅磡銷售管理協議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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