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簡介(續)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DBA (Hon),DSSC (Hon)· LLD (Hon),八十六歲,於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委任,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彼參與香港之地
產發展逾五十五年。彼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基地產」)及恒基兆業發
展有限公司之始創人及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之主席
及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彼曾為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美
麗華」)之主席,直至彼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辭任,並調任為美麗華之非
執行董事。彼亦曾為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直至彼於二零
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辭任。所有上述公司均為上市公眾公司。李博士於二零
零七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彼為Pataca Enterprises Limited
(「Pataca」)、Wiselin Investment Limited(「Wiselin」)、恒基兆業有限公司(「恒基
兆業」)、Graf Investment Limited(「Graf」)、Mount Sherpa Limited(「Mount」)、Paillard Investment Limited(「Paillard」)、Hopkins (Cayman) Limited(「Hopkins」)、Rimmer (Cayman) Limited(「Rimmer」)及Riddick (Cayman) Limited(「Riddick」)之董事。而恒
基地產、Pataca、Wiselin、恒基兆業、Graf、Mount、Paillard、Hopkins、Rimmer及
Riddick均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本公司股份之權益。 李博士亦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李寧先生之岳父。
李兆基博士
王敏剛先生,BBS,JP、BSC,FCILT,MRINA,六十六歲,於一九九二年三月 九日被委任,現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王先生於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 出任本公司之行政總裁。王先生具備逾四十二年從事工商界及公共服務之經 驗。王先生曾出任九廣鐵路公司董事、香港政府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工業 發展委員會及貿易諮詢委員會委員。於一九九六/一九九七年王先生曾為香 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及於二零零二年擔任第二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 會委員。彼現為第十二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王先生為剛毅 (集團)有限公司及西北拓展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彼現為旭日企業有限公司、 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建業實業有限公司、新鴻基有限公司、信和酒 店(集團)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新時代能源有限 公司及美高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之董事,而該等公司為上市公眾公司。
王敏剛先生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年報
5
Page 125Page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