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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福利資產(續)
(b)
界定供款退休計劃
本集團亦按香港強制性公積金條例為受香港僱傭條例管轄及未被納入界定利益退休計劃之僱員提供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該強積金計劃乃由獨立信託人管理之界定供款退休計劃。根據
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其僱員分別需按僱員有關收入之百分之五向該計劃作出供款,而僱員之供款受
有關收入每月港幣25,000元(二零一二年六月前港幣20,000元)之上限所約束。強積金計劃供款即時
撥歸僱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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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
(a)
綜合資產負債表內之存貨包括:
二零一三年
港幣千元
二零一二年
港幣千元
物業發展
作銷售用之發展中物業
已完成之待售物業
其他營運
貿易存貨
後備零件及易耗品
在製品
2,821,770
2,360,533
48,632
71,980
2,870,402
2,432,513
899
1,382
2,221
2,577
8,918
6,967
12,038
10,926
2,882,440
2,443,439
上述物業位於香港並以中期租約之形式持有。
預計將多於一年以上完成作銷售用之發展中物業為港幣231,864,000元(二零一二年:港幣649,291,000 元),所有其他存貨價值將預期於一年內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