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會計政策(續)

(c)

會計政策變動

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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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目附註(續)

會計師公會頒佈了多項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並於本集團及本公司目 前的會計期間首次生效。其中,以下修訂與本集團的會計賬目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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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財務報表的呈列-其他全面收益項目的呈列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於其他實體權益的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

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經修訂),僱員福利

本集團並未採用任何於本年度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或詮釋。採納新訂或已修訂之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之影響如下: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財務報表的呈列-其他全面收益項目的呈列

該修訂規定企業呈列其他全面收益的項目時,若符合若干條件時可重新分類至損益表的項目,與不 會重新分類至損益表的項目獨立呈列。其他全面收益的呈列已在綜合會計賬目之綜合全面收益表作 出相應修改。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27號,綜合及獨立財務報表中有關編製綜合會計賬目 及香港注釋常務委員會詮釋公告第12號,綜合 - 特殊目的實體。它引入一項單一控制模式,以釐定 被投資公司應否予以綜合處理,並著眼於實體可否控制該被投資公司、通過參與被投資公司之業務 從而承擔或享有變動的回報及運用其控制權以影響回報金額的能力。

由於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本集團已更改其有關對決定被投資公司是否有控制權的會計政 策。採納本政策沒有改變本集團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就有關參與其他實體業務所達致的任何有關

控制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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