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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年報

主席報告(續)

業務回顧

於回顧年內,本集團之溢利主要來自出售「亮賢居」及

「嘉賢居」之住宅、租金收入、投資物業之重估盈餘及

出售股票投資收益。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

日刊發之公告所披露,粉嶺馬適路一號「逸峯」因工

程延誤未能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取得入伙

紙,須推遲至二零一四年。因此,其售樓利潤於二零

一三年財政年度之集團綜合損益表內未被確認。

地產發展及投資業務

於回顧年內,集團商場之租金與其他收入及出售物業

金額共為港幣約一億二千一百萬元。「港灣豪庭」商場

及「亮賢居」商場已全數租出,而「嘉賢居」之商舖於

年底之出租率約為百分之六十。

年內,儘管香港政府實施雙重印花稅,本集團之「逸

峯」項目,銷售成績仍然非常理想,售價穩定,截至

年結日累積售出共六百九十一個單位,佔可售單位總

數百分之九十五。可見設計優良、迎合市道之住宅物

業,需求不減。

位於紅磡機利士南路及寶其利街交界之紅磡內地段第

五百五十五號之建築工程已平整至六樓。該項目預計

於年內開售,興建約九十五個住宅單位,連商業部

份,樓面面積約為五萬六千平方呎。

通州街二百零八號之地基工程已完成。誠如本公司於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刊發之公告所披露,因香港終 審法院就律政司司長與Fully Profit (Asia) Limited(與本 公司及其董事無關之獨立第三方)關於官契項下「房

屋」一詞之涵義提出之訴訟裁定律政司司長勝訴,該案

件令通州街項目工程或需延遲。本公司現正與有關政

府部門澄清該詞之涵義,並將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 告知會股東有關事情之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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