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輪(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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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簡介

董事簡介

林高演先生,FCILT,FHKIoD,六十二歲,於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被委任,乃 本公司主席。林先生具備逾四十年銀行及地產發展之經驗。彼同時任職恒基兆

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基地產」)及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之副主席,以及香港

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之非執行董事與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而該

等公司為上市公眾公司。彼亦為Wiselin Investment Limited-(「 Wiselin」)、恒基 兆業有限公司(「恒基兆業」)、Graf Investment Limited(「Graf」)、Mount Sherpa Limited(「Mount」)、Paillard Investment Limited(「Paillard」)、Hopkins (Cayman) Limited(「Hopkins」)、Rimmer (Cayman) Limited(「Rimmer」)及Riddick (Cayman) Limited(「Riddick」)之董事。恒基地產、Wiselin、恒基兆業、Graf、Mount、

Paillard、Hopkins、Rimmer 及Riddick均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

披露之本公司股份之權益。林先生為香港大學教研發展基金副主席及復旦大學

教育發展基金會董事。林先生於二零零八年獲香港大學頒授名譽大學院士銜及

為香港大學校董會成員,直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林先生現為香港運輸

物流學會資深會員及香港董事學會資深會員。

林高演先生 主席

李寧先生,BSc, MBA,五十七歲,於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日被委任,現為本公

司之執行董事。李先生亦為上市公眾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恒基地產」)

之執行董事。彼曾擔任恒基兆業發展有限公司之執行董事,直至彼於二零一零 年六月一日退任及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不再出任Glencore International plc之

獨立非執行董事,而該兩間公司均為上市公眾公司。恒基地產持有根據《證券

及期貨條例》第XV部須予披露之本公司股份之權益。李先生乃本公司之非執行

董事李兆基博士之女婿。

李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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