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通告本公司謹定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四日(星期四)正午十二時於香港灣仔新灣仔碼頭「海上遊-洋紫荊」號

遊船上舉行股東週年大會,以處理下列事項:

(1)省覽及接納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帳項及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

(2)宣佈派發末期股息。

(3)重選董事。

(4) 重聘畢馬威會計師行為核數師及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或經修訂後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5)「動議:

(a)在下文第(c)分段之規限下及根據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司條例第五十七B條,一般性及無條件批准本

公司董事會在有關期間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面值港幣一元之額外股份,並

批准本公司董事會作出或授予或須行使此項權力之建議、協議及認購權;

(b)上文第(a)分段之批准將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在有關期間訂立及發出須於有關期間屆滿後行使該等權力之

建議、協議或認購權;

(c)本公司董事會據上文第(a)分段之批准所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依據認購權或其他形式

而配發)之股本面值總額(根據(i)供股權的配發;(ii)行使可換股證劵所附之認購權而發行之本公司股

份;或(iii)依照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細則配發股份代替本公司全部或部份股息的以股代息或其他類似安排

而配發的股份的面值額除外),不得超過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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