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局謹向各股東呈交本年度截至一九八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報及已審核之賬項。
本公司於結時或年中任何時間,並無訂立可令董 事獲得重大利益之重要合約。
集團業務
本集團主要從事經營小輪服務,投資及發展地產, 各種貿易,旅遊,建造及修理船舶之業務。
是年度內,本公司並無參與任何協定,致使本公司 董事從購買本公司或其他公司之股份或債而獲得利益。
核數師
畢馬域篾曹公司任期屆滿,惟願意受聘復任。
帳項
截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本集團 之溢利與財務狀況變動,及於該日本公司與本集團之財 政狀況,但載於第七頁至第二十頁之帳項內。
一九八四年十月八日已派發中期股息每股五仙。董 事局現建議派發截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 度內末期股息每股一毫。
慈善捐款
固定資產
是年度集團之捐款共計港幣二千五百元。
總裁
劉定中
是年度之固定資產變動情況,在帳項附註第九及第 十註明。
董事
於本報告書發表日期在職之董事名單詳載於第一頁。
由於新渡輪專利權自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渡輪服務條例第十條之規定,由一九八四年四月九 日起委派運輸署署長及副運輸(運輸服務)為本公司 董事。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第九十及第一百零四條規定, 董事馮秉芬爵士、吳樹熾議員,李兆基先生與梁希文先 生依章告退,但仍可再選復任。
董事
鄧肇堅
董事
馮秉芬
香港,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