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MENT HOUSE HONG KONG.
TUE 24 AUG 93 07:57
PG.64
O
布政司署
港下亞 亞風
道
4 OUR REF
SBCR 4/3571/86 Pt.11
REIN YOUR REF
中國人民共和國
廣州510030
襄囂中路335號802室
廣東薈襪蕭站事故應念燚員會
副主任吳鎘漂先生
GOVERNMENT SECRETARIAT
LOWER ALBERT ROAD
HONG KONG
吳先生:
本人對於專案組會談未能取得進農表示關注,特致函
求雙方代表團商早復會,以便回顧有關情況,並早日達成協議。
下,要
你曾在一九九二年六月與我的前任人洗德勤先生會晤,討論在
大亞灣廣東核電站發生事故時變方的合作安排,你同意愿成立專家組
繼續詳細討論有關安排。其後雙方專家取得了極大的進展,在輿場外 事故有關的事宜上已譏乎全部達成協議。
目前還有一事尚未解決
-
即向公眾發放信息,雙方在這問題
上顯然有分歧。
我的同事在第五和第六輪會談時已解釋通,保密條款可能會限
制我們在對公眾履行健康和安全方面賁任的能力,因此這條款對我們
產生困難。其方的同事則堅持你們必須得到有關保密的書面保證,並
指出如沒有道種協議,你們便不準備繼續討論場內事宜,甚至不準籣
批准就坶外事宜已達成的協議。這個問題於一九九三年五月十八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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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香港舉行的第六輪專家組會談結束時依然懸而未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