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通报的广东核电站事故场外应急的信息全部由上述通报人签名
发出,非通报人签发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2)
双方通报的信息以加保密装置的传真件为准,电话记录仅供参考。
(3) 双方通报人员的名单和亲笔签名事先发送给对方作为机密保存,在 广东核电站事故场外应急时作为对传真件签名的核对,无误时为有 效通报,有误时可立即询问对方,弄清情况。
(4) 当通报人员变更时,在变更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发送新的通报人员的
签名供对方保存,原通报人员的签名同时作废。
6.
广东核电站事故场外应急状态时信息通报所用的语言文字
6. 1
文字
中文。
6.2
语言
汉语(普通话)。
汉
吕建動
钱汉文
建勋
广东省核电站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高级工程师
香港政府保安科
首席助理保安司
粤方专家组组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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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港方专家组组长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一 日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