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MAY-199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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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促進民主政制聯會
Joint Association of People's Organizations for Promotion of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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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符合<<公約>>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英國對中方在<<基本法>> 中公然違反<<聯合聲明》,竟然視若無睹,有失其對香港的法 律和道義的蛋任,令人遺憾。
英國在其管治香港的最後幾年間,若比中方更早地引進此等 違反<<公約>>人權標準的「選舉委員會」,或透過中英協議的形 式,強加於港人頭上,必定是人權史上又一次大恥辱,外交史上 再一次大賣,大醜劇
我們要提醒英國政府, 「直通車」固然重要,但基本人權更 為重要。如果為了直通車而犧牲民主權利,「直通車」就毫無意 義。如果一個選舉制度是符合<<公約>>規定的人權標準,選民意 志得到自由表達,當選議員是得到市民授命,理應過渡。
我們嚴正地忠告英國政府:從速更正現有的制度,不得引進/ 不合人權標準的「新制度」,讓香港發展一套符合<<公約>>規定 的民主政制。
為港人所接受
香港市民有權決定未來香港内部的政制的原因,不單人有權 掌握自己命運的基本權利,與及港人最受其影響,亦是<<聯合 明>>宴中英對港人的承諾。這與中方所言的「一國兩制、港人治 港、高度自治」完全相符:民促聯進行的調查結果亦顯示,超過 九成港人均認為未來政制發展要聽從港人的意願6 民促聯一間 認為:政制啣接的關鍵是與在<<公約>>的基礎上,九七年前後的 政制,若能以港人意願為依歸,斷無不啣接之理:
英方一再強調九四、九五年的選舉安排,必須公開、公平及/ 為港人接受。言猶在耳,英國政府又一度與中方展開秘密談判, 港人又一次被拒門外,無權參與,連知情權也被剝奪。而且英國 政府並無建立途徑,聽取港人對會談內容的意見,亦未見她設立! 機制,以確保有關協議,確實是為港人所接受!英國政府已有在 終審庭協議等出香港人利益,不盡力維護中英協議和<<公約>>的 前科,我們非常擔燕港人的意願和利益,再一次成為英國政府的 利益或軟弱的犧牲品。請勿把違反基本人權,不為港人接受的協 議,再次加在港人身上。
要求
請尊重港人意願。
我們強烈要求英國朝野履行其對香港的法律和道義責任,確 保香港九四、九五年的選舉安排,和未來的政制,都
(一)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