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孤寡撫恤金計劃/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

選擇表格 D.

部門編號D

(本表格由擬終止供款予孤寡撫恤金計劃/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的喪偶/離婚供款人填寫)

致:庫務署署長

本人在

(部門首長)

附件工

月一 日 * 喪偶 / 離婚,有/沒有可領取撫恤金的子女。通用表格 47

*現隨本選擇表附上/經已遞交/將會遞交。

現選擇由上述日期起,終止供款子孤寡撫恤金計劃/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計劃。

本人明白並同意是項選擇是不能更改的。

簽署

姓名

見證人簽署

姓名

(請用正楷填寫)

(請用正楷填寫)

香港身份證號碼

香港身份證號碼

庫務署檔號

一日期

日期

(日)

(月)

(年)

II. 致:庫務署署長

本人已將表格第二副本交回申請人存照。

* 請將不適用者去

分發名單

本一送交寧務署

第一副本 - 交由有關部門保存

第二副本 - 交回申請人

G.F. 3640

日期

{

(部門首長)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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