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土地委員會會議紀要

第26號

一九九○年十二月五日中英土地委員會舉行第二十一次會議,

雙方就下列事項達成協議

涉及更改土地用途的特殊用途契約

考慮到第10號會議紀要第3段,涉及更改土地用途的特殊用途 契約將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2. 契

(a)

如果涉及更改土地用途的特殊用途契約的續期及/或修訂 不會使到該特殊用途契約變成普通契約,而原先用途及修 訂後的用途不屬第10號會議紀要第3(b)至(8)段之列,則這 種修訂將通過「特殊用途契約清單的修改」的定期季報向 土地委員會匯報,並提供修訂的詳情;及

(b) 如果涉及更改土地用途的特殊用途契約的續期及/或修訂 會使到該特殊用途契約變成普通契約,或原先用途或修訂 後的用途屬第10號會議紀要第3(b)至(8)段之列,則這種修

訂應提交土地委員會考慮;已另行商定者除外(例如有關 公務員合作建屋及員工宿舍契約的修訂條款則應通過「特 殊用途契約清單的修改」的定期季報向土地委員會匯 報)。

多種用途批地

3.

多種用途批地,無論是以公開拍賣、投標或私人協約方式進 行,將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

轉讓給承批人的土地,其總面積應視作新土地,並根據中 英聯合聲明附件三第四款關於新土地的規定記入批地限

額。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