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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構
辦公廳
協調部屬各單位之間的業務活動,承擔部內外的聯絡,負責部的文件、電訊 收發和印章的管理,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機關財務、基建、房產等行政 管理和交通、食堂等后勤服務及保衛工作。
政策法規司
研究擬定《國家公務員條例》及其他基本法規,負責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綜合研究知識分子政策:綜合研究機構編制和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規: 負責部內重要文件的起草,歸口管理人事宣傳工作。
綜合計劃司
負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宏觀控制。編制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 員計劃和工資計劃;编制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計劃。匯總全國公派出國 留學人員計劃:負責國家公務員和其他人員的統計,收集整理人事信息;綜合管 理部內各項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電子計算機統計網絡和數據庫。
考試錄用
擬定和實施公務員考試錄用法規:負責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公務員的考 試錄用;指導地方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研究現有國家行政機關幹部向公務員過 渡的政策和措施。
考核獎懲司
擬定和實施公務員考核、獎懲、職務升降法規:研究擬定國家獎勵表彰制度: 審核以國家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
職位職稱司
擬定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并組織實施,管理公務員職務系列;擬定專業技術 職務、資格評定的政策和制度,改革職稱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流動調配司
擬定各類人員流動政策,開發人才資源,建立人員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負 資調整人員結構和國家重點建設、科研項目所需少數骨幹人員的調配工作;參與 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制度的改革;負責非教育系統留學人員的派遣和回國后的工作 分配及跨系統跨行業的調整工作:審批中央國家機關從京外調入人員。
培訓與人事司
擬定公務員培訓制度;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國公務員培訓規劃;協助籌建國家 行政學院: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編制和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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