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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簡介
人事部是國務院綜合管理國家人事和機構編制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研究擬定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考試錄用、 考核、職務升降、培訓、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權利保障和工作紀律等各 項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協助籌建并代國務院管理國家行政學院。
2、代國務院管理高級公務員、國務院所屬企業、事業單位和大型骨幹企業的 負責人員,以及國務院指定管理的領導人員。
3、擬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行政機關職能調整意見,擬定國家機關機構 編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检查;研究改善政府系統行政管 理的運行機制,擬定行政管理法規;承辦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4、審核國務院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機構設置;負責管理中央 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编制:管理中央國家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機構 編制;指導地方事業編制的管理工作。
5、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擬定企業、事業人事管理 的政策和法規。
6、負責知識分子政策方面的综合協調工作;综合管理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改 革職稱制度,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建立管理著名高級專家信息库。
7、負責擬定全國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粗織各類人才流動,建立人才流動 的社會調節機制;負責國家重點建設、科研項目所需少數骨幹人員的調配工作。
8、負責人事、行政管理和人才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的 考選及有關協調工作:審批和管理外籍華人專家來華定居及工作安置。
9、負責編制非教育系统留學人員的派出計劃,匯總全國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計 劃;負責非教育系統回國留學人員的分配和跨系統跨行業的調整工作:推行博士 后人員流動制度。
10、負責各類人員增長的宏觀控制,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和工資計劃:負責有關統計工作。
11、負責研究建立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管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 資工作。
12、負責研究建立國家公務員保險福利制度,管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 的離休、退休和退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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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負責軍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工作,改革軍官轉業安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