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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的这一政策,有利于中国企业同这些国家企业之间的经 亦贸易业务联系,并为发展经济贸易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对于 中国各地发展进出口贸易、吸收国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也创造了许多有利的条件。事实上,目前我国许多生产企业开展对外 业务。正是通过这些代表机构进行联系的。

六、对出口商品商标的协调管理

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出口商品商标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统一管理下,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运行具体协调管理。这是我国在 奥体制改革中,根据外资企业的变动和经营范围的调整。为了掌握出 口商品商标在国外注册情况,解决标在所有权的归和使用方面出 我的问题,及时处理有关争议和纠纷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维 护出口商品商标在国内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商标在商品出口中 发挥更大的作用。协调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是:指导并监督全国各出口 单位有关商标法规和出口商品商政策的执行,监督检查全国各地区 出口商品商标在国内外的使用和注情况,协调各出口三位之间以及 生产企业之间使用出口商品商标系,处标争议,研究制订有 关出口商品商标管理方针政策和說章制度,并组织实諒。据统计, 日前我国在世界一百多个组和地区共注册商标一千四百五十四个, 在国内的用于出口商品的商标四千零三十四个。因此,维护这些 出口商品商标的信誉,保护和创名牌,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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