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局限於香港

(h) 在提供或不提供抵押品的情況下借入它認為數額適宜 的款項,但借款須先獲文康廣播司批准或按照他給予 的一般權限進行;

(i)

將不是即時需用的財產,投資於財政司批准的投資項

目;

(j)

將款項存入《銀行業條例》(第155章)所界定的認可 機構的往來或儲蓄戶口,或以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方 式,存入該等機構:

(k)

徵求及接受為不抵觸其宗旨的目的而合法地給予它的

財產;

(1)

就它所提供的節目和服務,收取它認為合適的版權費 及費用;

(m) 普遍地或按個別情況或某類情況減低、省免或退還上

述版權費及費用;

(n)

흐흐

與債權人就債項聲請達致妥協;

(0) 組織、主辦及參與公開表演或其他活動;

(p)

擔任任何人的受託人或代名人;

(q)

支付其僱員或它所聘用的人因履行其職責而連帶承擔 的合理開支;

(r)

自行或聯同其他人貫徹它的宗旨、履行它的責任或執 行它的職能;

(s) 傳布與其宗旨有關的事宜的資料;

(t) 出版它認為對它所提供的服務有裨益的期刊或其他刋

物;

(u) 就播放由港台製作或提供的節目與任何人訂立協議

本條的規定,不得視作把港台行使本條賦予它的權力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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