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9 '91 10:03 BRITISHEMBASSYPEKING
P.12/14
港的人士作为机场管理局董事会的正式成员....该成员同其 他成员拥有同等权利。中方无疑将就具体人选向港英政府 提出一些建议。
(3) 港英政府将成立一个新机场及其有关项目的咨询
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讨论任何有关事宜,但不具决策权, 而且不应该拖延工程的进行。
(4) 港英政府将把准备委任的机场管理局和咨询委员 会的成员知会中方,并愿意在最后决定委任前听取中方的 任何意见。港英政府愿意在机场管理局成立约两年时,考 虑委任一位副主席。
七、 两国政府都希望随着1991年6月30日的临近而就 香港问题加强磋商和合作。作为加强磋商的一部分,中国 外交部长和英国外交大臣将每年会晤两次来讨论共同关心 的问题,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香港总督也将定期 进行会晤。
本谅解备忘录将于两国政府首脑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各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
兰联合王国政府就其中涉及的问题所达成的谅解。
年2月1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