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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5

立法局(選舉規定)(程序)規例

〔規例第10條]

提名公告

關於

功能組別

.選舉分組

選舉立法局議員事

1. 受提名參加上述選舉的候選人詳情如下~

名表A:提名有效的候選人

候選人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

提名書所載各項詳情 住址

提名人姓名

名表B(如有者):提名無效的候選人(包括已退出競選者)

提名書所載各項詳情

候選人「香港身分 姓名 證號碼

住址

選舉主任認為提名 提名人 者無效的決定或提 姓名 名無效的其他理由

¢2, 現因名表A所戠候選人數目不超過上述組別內議席空缺数目,故表內 候選人均當選為該組別的議員,特此公布週知。

(或)≠2. 現因提名有效的候選人數目較上述組別內議席空缺數目為多,現定 於

日舉行該組別的選舉,選民可於當日

分至

- 分往下開投票站投票:

(a)

(b)

(c)

(d)

(e)

特此公布週知。

日期:

上述組別的選舉主任

* 將不適用字句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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