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在香港以外成立的公司的股票,或香港以外任何國家、地區的)

票,而有關股票已登記在存放在香港境內的登記冊上;

(d)

任何單位信託基金的單位,而單位持有人的登記冊是存放在香港

境内。

3. 在本附表內

(a) "政府證券"及"土地"兩詞的含義與《最高法院條例》(第4章)第

(b)

2條所指相同。

“股票"及"單位信託基金"兩詞的含義,與該條例第20條所指相

同。

56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