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經以監禁抵償未繳的款項,或以其他方法獲得圓滿執行,則高等法院

須取消該命令的登記。

相應法律的證據

31。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43條(相應法律證明書)適用於本條例

下的訴訟, 如其適用於提控該條例下罪行的訴訟。

修訂附表

32。總督會同行政局可藉命令修訂附表1及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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