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凡監察委員會或它的理事或僱員因暫停職能令而承擔任何成本或 開支,則有關的交易所或結算所在收到付款通知後,須向監察委員會支付 相等於該成本或開支的款額,有關款額可作為民事債項追討。

85 任何人違反第2c款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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