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考虑到香港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生效以后,须有机构就基本法若干条

款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提出意见。为此,建议在基本法生效的同时,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立一个工作委员

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内地和香港

人士组成。谨将具体方案附后,请予以研究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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