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9 July 1989

香港立法局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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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三點所得,難怪有些人形容環保署是「無牙老虎」,因為法例賦予該署的執法權力明 顯不足,且有關法例本身亦存着不少漏洞,成為部分自私自利廠家的「避難所」。此外,環保署 在政府部門中的地位和意見被尊重的程度,也是個疑問。據本人的了解,環保署曾向房屋署建議 ,若在有煙囪噴煙的工業區附近建屋邨,則每座大廈的高度應該受到限制,以免工業廢氣影響居 民;但房屋署的態度就是,除非這是一項規定,否則無意採納,因這會影響該署的房屋供應計劃

其實,類似情況發生在葵青區是屢見不鮮的。

因此,當局考慮如何教導市民協助保持環境清潔時,本人認為,應先從法例方面着手,一方面 是堵塞現行之漏洞;另方面是提升環保署的權力和地位,並賦予該署有足夠的執法人手,免使法 例形同虛設。其次就是要所有負責策劃發展的官員和有關人士,接受環保教育,白皮書第8.4 段(環境教育整體政策目標)第三點,雖有暗示這方面的重要性;卻沒有在計劃方面作出具體的 建議。因為只靠環保署的專家在有關的諮詢委員會或決策科方面發揮影響力,是不足夠的。

主席先生,當環保工作有明確的法律架構,和負責策劃發展的官員有足夠的環保意識後,政府 才能在「促請全體市民協助保持本港環境免受污染」方面,建立帶頭的威信;發揮最大的效用, 否則,一切的環保教育只能收事倍功半之效。

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潘志輝議員致辭:主席先生,隨着社會的發展,人類生活水平的提升,環境污染的問題,越來越 嚴重。香港環境的污染,亦處於一個危險的境地。解決環境污染,已是香港急不容緩的工作。而 當局最近公佈對抗污染的白皮書,將會是改善本港環境最重要的一步。該白皮書所提出的環境改 善政策,在對抗污染改善香港環境,將起了一個決定性的作用。

香港的過去成功因素很多,政府官員高效率的處事能力,便是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之一。不過 當局在處理環境問題上,所給市民的印象便不太好。白皮書第2.12及2.29段經已指出早 於十多年前,政府經已明白必須提供更多的設施,以處置日益增長的住戶廢物和其他廢物的數量 從那時起政府已着手發展一套長遠策略。不過這套廢物處理草擬計劃,最近才完成,並以諮詢 文件公佈。用十多年長的時間,才能完成一份諮詢文件,着實是太慢,及令人感到失望。

主席先生,白皮書最令我擔心的是第2.13段所提出建設三個龐大堆填區的計劃。雖然白皮 書經已強調這些堆填區的設計和運作,都盡量不會引起環境污染的問題。不過這些保證卻無法減 低我對該計劃的憂慮。我還記得,在官塘佐敦谷垃圾堆填區興建初期,當局對我及官塘區居民亦 曾作出類似的保證。衛生福利司於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在本局答覆本人質詢有關佐敦谷垃圾堆 填區一個環境問題時,亦強調「雖然佐敦谷垃圾堆填區只會使用三年,但其設計標準亦與其他大 型垃圾堆填區一樣,並且特別注意必須避免對鄰近居民造成妨害。」但事實擺在眼前,自佐敦谷 堆填區於一九八六年四月開始收集垃圾以來,便一直對附近環境衛生嚴重打擊,特別是在炎夏時 ,不但經常臭氣薰天,更是虫鼠滋生,令順利安置區、順利邨、順安邨、順緻苑、聯合醫院及鄰 近居民約九萬多人長期受惡劣環境所困擾,引致怨聲載道。在本月十二日地政工務司在答覆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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