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28 June 1989

香港立法局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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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王䓪鳴議員致辭:主席先生,兒童及青少年是未來社會的希望,亦是建立成長基礎的重要任務 根據統計,去年本港十八歲以下的人口,就佔了總人口接近三成(共為22.1%)。今天, 立法局能夠就兒童及青少年的福利問題作出討論,實在非常難得。

談到兒童和青少年的福利問題,有多方面範圍都是值得關注的;而本人則希望藉今天的機會, 就兒童及青少年罪犯的康復與教化工作,提出一點意見。

一九八九年是國際兒童年的十週年紀念,聯合國正預算今年正式通過訂定和公佈「兒童權益公 約」,其中包括提出:「應採取任何適當的方法,促進兒童罪犯的康復,並重新與社會融合。」

回顧過去十年,香港政府確實為兒童及青少年罪犯,提供了多方面的教育、輔導和善後服務; 但隨着兒童及青少年犯罪的特質和趨勢的轉變,當局亦有需要就現行的康復和教化工作,進行適 當的檢討。

根據一些統計的資料,我們可發現近年兒童及青少年罪犯有多項值得注意的發展特質。

首先,是罪犯年齡的下降趨勢。

資料數字顯示,本港七至十五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犯罪者,已由七八年的2358個,增至八七 年的7698個,首次超出了十六至二十歲的犯罪者人數,並且佔去總犯罪人數超過一成半(合 #16.2%)

其次,是觸犯輕微罪行的個案數字亦有上升跡象。

店鋪盜竊是最常見的兒童及青少年罪行,其所佔青少年罪案總數的百分比,已經由七八年的三 成多(33%),增加至八七年的四成多(43%)。

第三個特質,就是初犯者有明顯增加。

根據八五至八七年中的統計,七至二十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罪犯數字中,初犯者佔去總數約六成 (63%),其中亦以店鋪盜竊的初犯者,為數最高。

主席先生,從上述的現象,可見兒童及青少年在適應社會方面出現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不 良份子的影響,以及在物質的引誘下,因而觸犯法例。但經驗告訴我們,這些罪犯往往在經歷拘 控、審訊、判罪和懲罰等過程後,由於獲得自新機會和適當的輔導,因而能夠痛改前非,重新做 人。我們必須了解,以這些罪犯年齡非常之低,以及他們所犯罪行的輕微,實在是絕對有機會重 新適應社會,繼續為社會作出貢獻的。而兒童及青少年罪犯的康復工作,除有賴社會人士和家庭 的共同努力外,政府亦應擔當重要角色,負責提供資源和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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