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受送达人收到文书后,应在回证上签名,写明收 件日期,由受委托法院送达人签字后,将证寄回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
2、受送达人本人不在时,可交由他的同位成年家属 签收,并在备注栏写明代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代收人必 须于七日内将此证交给受人;如受邀达人外出七日內 :不能回香港,须在备注栏内写明多少天内不能回香港。
3、受送达人如系法人之法定代表人,其本人不在时, 可由该公司或企业的其他负责人代收,并在备注栏写明代 收人在该公司、企业担任的职务。代收人必须于七日内将
此证交给受送达人;如受进达人外出七日內不能回来,须
在备注栏中写明多少天内不能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