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香港最高法院·

關于相互協助送達

民商事訴訟文書的初步協議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香港最高法院,就

廣東省和香港互相委托送達民、商事案件訴訟 文蓄,原則同意如下各條:·

雙方可以互相委托送達氏、商事案件

的訴訟文書,該類訴訟文書包括:起訴狀副本

上訴狀副本、傅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

决定耆、通知畜,

二、委托方要求受委托方送達上述訴訟文 富,應出具蓝有委托方印章的首面委托富,丞 托書湏寫收送迷人的名稱和詳細地址,用中, ̇英两橙文字當寫,

三、受委托方已送達訴訟文當之憑證湏交 給委托寸,如果無法送達,則受委托方將 法送達的原因當面通知委托方,

四,受委托寸毋须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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