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電影檢查條例草案
(8) 凡影片根據本條接受處理,必須繳付規定的費用。
C73
11. 凡執行第10條的規定而放映影片時,除下列各人,其他人不得 觀看為檢查目的而
在場
(a) 一名檢查員;
放映的影片
(b) 根據第 10(1)條為該影片委派的顧問(如有委派);
(c) 影片的放映員;
(d) 監督及監督准許出席的其他人;或
(e) 上述(a)、(b)、(c)及(d)段所指的人的任何組合。
第V部
檢查員對影片作出決定後相應引起的事項
12. (1) 檢查員根據第10(4)(a)條核准影片上映,須將影片分級如 影片分級 下——
(a) 核准對任何年齡的人上映;
(b) 核准對任何年齡的人上映,惟限定任何與影片有關的宣傳資料,
均須載有以下告示,或意思相同的告示,用英文正楷或中文字體 書寫,在顯眼處清楚展示
"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不適合兒童
”;或
(c) 祇核准對年滿18歲的人上映。
(2)按照第(1)款給予影片的每一級別,須以規定的符號標示。
13. (1) 凡檢查員根據第10(4)(a)條核准一部影片上映,並將該影片 按照第12(1)條下的級別分級,監督須立即向根據第8條送影片的人發 出核准證明書,所發證明書須——
(a) 依照規定的格式;
(b) (如影片已評定為第12(1)(b)條下的級別)批註第12(1)(b)條所指
的條件;
(c) 批註條件,規定影片上映時,不得對該影片在根據第8條送時
的版本作-
(i) 任何增添;或
(ii) 任何删剪;
中文本非本條例草案的一部分
核准證明書、拒絕 核准通知書及有關
刪剪通知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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