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ROAD TRAFFIC (AMENDMENT) BILL 1988
1988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
摘要說明
本條例草案目的是授權港督會同行政局制訂規例,規定交通審裁委員會 可對運輸署署長修訂客運營業證條款或條件的任何決定,進行覆檢。
2. 通過本草案即使需要額外公共開支或額外政府人手,亦屬輕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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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D TRAFFIC (AMENDMENT) BILL 1988
1988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
摘要說明
本條例草案目的是授權港督會同行政局制訂規例,規定交通審裁委員會 可對運輸署署長修訂客運營業證條款或條件的任何決定,進行覆檢。
2. 通過本草案即使需要額外公共開支或額外政府人手,亦屬輕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