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FUTURES EXCHANGE LIMITED (TEMPORARY PROVISIONS) BILL 1988

1988年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臨時條款)條例草案

本草案目的是一

摘要說明

(a) 將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屆週年大會延期舉行;及

(b) 將該公司須把帳目與資產負債表擬備妥當以及提交第三屆週年大會的期限

延長。

(2)草案第2條載列各項定義。

(3) 草案第3條將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屆週年大會延期6個月舉行

(該大會原定應在1988年9月30日或該日之前舉行)。

(4) 草案第4條使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第三屆週年大會的帳目及資產 負債表,可截算至該大會舉行前18個月。

(5) 草案第5條使立法局能決議將第三屆週年大會再行延期三個月舉行。

(6) 本草案對政府開支和人手需求方面都没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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