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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見,兩方面的意見均須予以冷靜及客觀的考慮,因為我們必須相信雙方面的人士均真誠地以本港 的利益大前提。

贊成在八八年推行直選的人士辯稱,大部份香港市民的意願是在今年推行直選。當民意調查結 果顯示情況剛好相反時,他們便對進行民意調查的方法提出質疑,並指稱若非由於負責進行調查 的公司力有不逮,以致誤導民意,便是正如一些人士所揣測,調查過程中存有不適當的操縱手 法,而調查結果只是翻版當局經已內定的意向。贊成八八直選的人士持有這種論調,自然假定白 皮書所作出的結論純粹或大部份是根據上述調查結果而作出。

部份人士在白皮書發表以前爭辯謂,倘若在一九八八年還不實行直選,那麼直選將永遠不會在 香港推行。亦有部份人士擔心假如不在基本法頒佈前實施直選,基本法內將不會訂明日後香港會 有直接選舉。

部份人士則認為,無論在一九九七年以前或之後,保持市民繼續對政府有信心的唯一方法,就 必須有一個向市民完全負責的政府,其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立法機關的成員即使並非全部透過 直選產生,最少要有大部份是由直接選舉選出。他們認為在一九八八年引進直選這項改革極爲 重要,以便該制度在一九九七年前有足夠時間發展完善。

主席先生,在另一方面,反對在一九八八年實行直接選舉的人士大多贊成本港政制應以較漸進 的方式演變。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過渡期間維持本港社會的穩定。

持有這觀點的人士認為應先窺全豹,才開始改變個別事項。由於基本法對香港日後總體政制的 規劃現時仍未有決定,因此他們希望對任何改變均以審慎的態度來處理。

他們均認識到一項事實,就是本港政制的任何發展,均不可脫離基本法,因為香港於一九九七 年成為中國特別行政區後的50年,將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進行管治

雖然我曾公開聲明不贊成在一九八八年實行直接選舉,但對於本局各位議員所提出的意見和市 民所提出的相反建議,我均樂於研究。然而,經深入探討後,我發覺仍無足夠理由改變我對這事 情的觀點。

我發覺這些意見大部份強調民主理想,但對於達致民主理想的方法,尤其是在加速改革步伐如 何能有助於維持本港安定繁榮及改變市民的生活質素方面,則所談不多。

我感到極為困惑的是,除非他們認為為求達致崇高的民主理想,可以不惜犧牲工商業,否則, 他們倘渴望推行改革而其意見對工商界人士造成困擾時,他們為何不放鬆緊握的拳頭,嘗試以較 具說服力的方法,向工商界人士提出有理由支持的意見,使後者相信他們亦是以為香港謀取更佳 的前景作為大前提。我在此亦反對只有那些主張在一九八八年推行直選的人士被冠上「民主派人 士」之名。

從這一兩天所見,黃保欣、張鑑泉、倪少傑及李鵬飛等幾位來自本港工商界的議員所憂慮的事 是千真萬確的,他們瞭解工商界人士的感受,並誠心關注本港的利益。身為專業人士,我亦贊成 上述議員的意見。

至於在一九九一年才實行直接選舉,我不認為我們會有3年的時間損失。事實上,我們正需要 利用這3年的時間,為改變作好-

分準備,並推廣較完善的公民教育,提高市民的政治意識,使 選舉的過程中,有更多市民能夠真正參與。

在辯論民意匯集處報告書時,我已就「沉默的大多數」作出評論。重要的是必須讓這些人士知 道,目前本港的政治發展方興未艾,在這情況下,不發言並不會維持事物的現狀。如果沉默的大 多數不表示他們的意願,則他們的生活方式將會被願意發言及設法使其意見為當局獲悉的少數人 士所影響及控制。

對於以10個直接選出的議席代替由區議會組別間接選出的議席的建議,我表示支持。當局表 示同時實施兩種選舉地方性代表進入立法局的制度,並沒有甚麼好處,我接受這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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