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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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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關於白皮書內另一點我不能接受的是,它没有為將來指出方向,它說出今後的發 展,但發展至什麼階段呢?難怪英國影子外相克夫曼先生概括地說:白皮書大部份內容祇是修飾 現狀。

主席先生,白皮書建議加入10個直接選舉議席,英國泰晤士報在本年二月十一日的社論中 說:這份文件達不到香港人對政治的冀望。主席先生,本局有幾位議員引用白皮書出版後市場策 略研究中心所進行調查的結果,作為顯示公眾人士支持白皮書的證據,但即使根據該項調查所得 的結果,40%受訪人士均認為一九九一年加入10個直選議席並不足夠,而60%接受訪問的人士 則認為一九九一年民選議席的數目最低限度應與委任議席相等,甚至應超過委任議席。

主席先生,政府決定經由區議會間選的選舉團制度應予取消。主席先生,正如我說過,這種選 舉制度有其局限,但到目前為止,却較其他制度,包括我被選入立法局的途徑更具代表性,因為 通過這途徑獲選的議員多少會知道本身選區的實際情況,而各選區的人口均約有50萬人。事實 上,有些議員所代表的選區可能人數更多。因此,無論香港、九龍、新界發生什麼事,總有一位 議員對該事暸解得很清楚。在目前的制度下,由間接選舉選出的議員確實在區議會與立法局之間 提供了有用的聯繫,而該制度在過去三年運作良好。如果我錯的話,又如果該制度的運作不好, 為何沒有人建議改善呢?

主席先生,我已讀出白皮書內有關取消這途徑的理由,該理由是完全不能令人信服的。主要是 所謂重叠的問題,但如重叠引起困難,為何不設立較大的直選選區呢?為何全港不設立四、五個 大選區,每個選區選出兩、三位議員加入本局?例如香港島一個選區,九龍兩個,即九龍東及九 龍西,另外新界一個或兩個。

主席先生,即使現在按地區劃分的選區保持不變,兩個制度仍有重大分別,而這點並不是經常 提到的。在目前的制度下,通過區議會選舉團選出的議員,本身是區議員。作爲區議員,每位議 員都是由一個很細小的選區選出,居民最多為25000人,不是25000名選民而是25000名居 民。這些區議員其後互選一名代表入本局。因此,他們基本上是地區人士。但如以同一按地區劃 分的選區進行直選,選出的議員至少代表50人,似乎較能代表香港而非地區。

所以,主席先生,即使兩個選舉制度所根據的選區範圍相同,分別仍是很大,因此有理由兩者 並存,而且兩者都對立法局有利。當然,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委任議席應先被淘汰,由於這種種 理由,我看不出爲何直選議席不能代替委任議席,好讓我們真正循序漸進地向著一個完全由選舉 產生的立法機關邁進。

主席先生,我只會重複我較早時演辭的一小部份,因為這與本問題有關,就是根據現在基本法 草委所考慮並在暫定的草稿內列明的其中一個方案,目前由區議會組成的選舉團仍可保留。

現在我想說說民匯處報告書,政府極為倚重這份報告書,以便為白皮書內的各種政策提供根 據。主席先生,這份民匯處報告書顯示有較多人贊成保留現有的選舉團制度,而反對的人則較 少。實際上,民匯處接獲的絕大部份意見書是與選舉團有關,而且都是贊成保留選舉團的,各位 可參閱報告書第13.38段。事實上,不同階層議會的議員都曾經發言支持保留,甚至擴大這個選 舉團。

雅捷進行的兩個調查均發現較多人贊成保留選舉團,而較少人反對。換言之,就這問題,民意 是很明顯的,但香港政府仍舊決定違反公眾人士的意願。為什麼呢?這件事不是正好表明政府在 應用民意的準則方面未能一貫?政府說今年不能有直選,因爲民意分歧;但我們發覺同一個政府 就這一問題却不理會民意,即使民意對這問題絕無分歧。政府既然採用雙重標準來應用民意,我 們又怎樣支持白皮書呢?

另一點我發覺很難明白的是,為何要取消區議會間選的10個席位,但却保留兩個市政局的議 席?為何只爲了兩個議席而有完全不同的選舉制度?

主席先生,我覺得白皮書這一部份最難明白,而我毫不猶疑地贊成司徒華議員名下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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