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655
主席先生,還有一件事仍未解決,那是與分組表決有關的。稍後我們也有可能會分組表決。主 席先生,且讓我恭敬地指出,呼聲表決是完全不符合科學原則的。主席先生,我第一次以這種方 式投票時便發覺這點。當時,本局正在表決公安(修訂)條例草案第27條,該條款現在已是人所 共知,所獲評價是好是壞則屬見仁見智。我當時是要投票反對這條條例草案的,所以輪到我表決 時,我自然是大聲喊說「反對」,然而每個人總是覺得自己發出的聲音是最響的,因為最接近耳朵 的是自己的咀巴。主席先生,我當時真的以為反對者所得票數是旗鼓相當的。我記得其中一位議 員要求分組表決,主席卻拒絕這樣做。我當時以為他不讓我們分組表決是錯誤的做法。在那次元 長的會議中,又有多位議員要求分組表決,但主席先生每次均......。
主席(傳譯):李柱銘議員,你是否在說程序問題?如是這方面的問題,請你說吧。
李柱銘議員(傳譯):好吧!主席先生,基於這些理由,本人謹此動議。
主席(傳譯):在動議進行表決之前,我想就李柱銘議員提出的一點,即有關程序的問題提出意 見。會議常規載有分組表決的規定,供所有議員參考和遵循。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
何錦輝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我恐怕李柱銘議員就修訂原來動議而提出的論據雖然冗長, 但卻缺乏重點。不過,我仍想談論傳交我們的通知書內所載的修訂動議。在決定政制如何發展 時,我們必須適當地顧及其他互相連結的因素。對政制迅速作出改革的期望,必須與謀求順利過 渡及維持本港安定繁榮的需要互相協調。如果我們不理會政制改革是否與日後公布的基本法銜 接,並忽視其他因素,也就是未能-
分了解真實的政治環境及本港的特殊情況,這樣可能會對我 們的社會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在衡量所有有關的因素後,我仍然認為在一九九一年透過直接選舉 選出立法局議員是最適當的決定,而對香港亦最為有利。此外,正如我昨天曾提到,由市場策略 研究中心進行的民意調查及由某青年機構進行的調查,均顯示市民對於在一九九一年推行直選極 為支持。有鑑於此,主席先生,我不能接受李柱銘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
下午四時三十分
主席(傳譯):現在各位議員也許希望休息一會。由於恐防有意就修訂動議發言的議員在舉手時不 曾被看到,請這些議員在休息時間內把他們的名字告知秘書。
下午四時五十分
主席(傳譯):本局會議現告恢復。我知道還有十六位議員有意就修訂動議發言,相信本局議員在 發言時均會力求簡潔。
張鑑泉議員致辭:主席先生,今天我們上了一課公民教育。我要恭喜李議員能夠花費冗長時間為 我們解釋白皮書很多非常詳細的事項,亦要恭喜各位議員能夠耐心聆聽這麼多的事項。我覺得, 他今天的陳詞有很多地方是有些理性的;但是我擔心的不是這些有理性、比較平和的討論,而是 基本上接着的一連串行動,譬如昨晚我聽說在一個民主聲討白皮書大會上,有人喊這樣的口號:
「趕走衛奕信」。在這種情況下,究竟我們想得到些甚麼呢?這種情況會否令到香港非常混亂,令 到市民很驚怕,令到我們的安定繁榮受阻很大?我們絕對希望聽多些,吸收多些反對的聲音,但 是,大家不要低估對抗性行動的不良後果。在這情況下,我絕對認為政府在白皮書決定直選在一 九九一年舉行是正確的。在這大前提下,我不支持李柱銘議員所提出的動議。
周梁淑怡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正如我在去年辯論綠皮書時所說,雖然我懷疑香港是否適 合推行直選,但如果大多數人贊成的話,我是願意接受的。其後,在辯論民匯處報告書時,我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