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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席先生,一個聰明的人,有時都會做一些愚蠢的事,這份白皮書是一個好的比喻。我會原諒 政府這樣做。基於上述種種原因,本人不接受白皮書。
主席(傳譯):李柱銘議員,你曾提交通知書,表示擬提出修訂動議。我現在可以提出該項修訂動 議。
李柱銘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以布政司名義提出的動議,所用字眼有很大缺陷,而且顯然 無作用。事實上,按照這般字眼,無論動議被通過、否決、或被人置諸不理都没有什麼分別。在 一九八五年一月九日就一九八四年白皮書進行辯論時,當時的動議是「本局歡迎『代議政制白皮 書 —— 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所載各項方案和目標」。照理政府會就今次的白皮書提出 相同的動議,但事實並非如此。
主席先生,政府經過這般冗長和具爭論性的政治檢討之後,提出這樣的動議是不負責任的。這 項檢討花了納稅人逾900萬元。政府從未試過這樣大規模諮詢民意,亦從未試過出版一份這般全 面令人失望的白皮書。主席先生,從其他方面觀察所得,我認為白皮書內面比外面還白。
當然,政府明白市民是不會歡迎這份白皮書的。這就是為何政府甚至不敢提出內有歡迎二字的 動議,因為怕定會有不少立法局議員投反對票。事實上,這項動議只清楚顯示我們的政府缺乏勇 氣表示對自己在白皮書內提出的政策有信心,所以我要問,到底這是老虎還是跛脚鴨所為呢?
主席先生,一九八四年七月出版的綠皮書曾提出若干很具體的建議,但反觀一九八七年的綠皮 書則全無建議可言。我謹此提出,這情況本身令人遺憾,因為這似乎告訴我們,政府已經喪失領 導能力,同時亦不願意引導公眾人士的意見。因此,政府經過長時間的諮詢,同時經過一九八七 年七月十五、十六日就綠皮書推行辯論,以及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就民匯處報告書推行辯 論之後才制訂出的政策,我們於白皮書出版後始首次獲悉。這兩次辯論的議題都是「本局獲悉... ...。」,這議題實為恰當,因為當時所辯論的文件並無載有什應建議。但今次的白皮書便完全不 同,因為其內載有具體的建議。你贊成與否是一件事,而昨日與今日就白皮書進行辯論的整個目 的是使本局議員有機會表示到底是否支持這份白皮書。
有關方面已公開承認,對市民來說,一九八八年舉行直選的問題在目前及一直以來都是整個政 治檢討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項問題。既是這樣,我們在辯論白皮書時將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點是恰當 的。
主席先生,我提出這項修訂動議並非因為政府決定不在今年實施直接選舉違反了我的意願,而 是因為政府這項決定是錯誤的。這項決定如獲本局通過,對香港長遠來說是很不利的。
首先,中國的領導人未曾見過直接選舉實施後會是怎樣,所以他們不願讓香港將來的立法機關 有超過25%直選議席是可理解的。但假如今年即實施直接選舉的話,中國領導人便可親自見到 這制度可在香港運作良好,而他們亦會樂於讓我們有更多的直選議席。不過,如果我們等到一九 九一年才實施直選,則到時基本法已公佈,而將來的立法機關要有超過25%直選議席似乎並不 可能。在此情況下,我們在一九九七年時,便不會有一個真正民主或真正具代表性的政府。
其次,信心危機和移民潮將會愈來愈嚴重,因為這不單只是何時引進直選的問題;有很多人將 此事看作中英政府對香港是否有誠意的試金石。
第5段
主席先生,我看過白皮書好幾遍,卻找不到有合理解釋為何不在今年實施直接選舉。我想大家看 看白皮書第5段,內容是:「因此,在香港的代議政制方面,政府有以下的目標:
(甲)政制應繼續演變,以適合香港的情況;
(乙)政制的發展應該是審慎和循序漸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