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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九八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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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所提出的第二項重要修訂是:延長婦女的許可僱用時間由晚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本 人質疑:為何一定要將這時限延長至晚上十一時,一個夜闌人靜的時間?
按政府當局的解釋,由於輪班工人現時已是工作至晚上十一時,而這已為廣泛接納,故没有必 要對非輪班工人的工作時限維持在晚上八時。可是,要知道輪班工人只佔整體勞動力的小部份, 根據八七年九月三十日的數字,從事輪班工作的婦女只有23115人,佔整體婦女勞動力的 5.4%;而有婦女從事輪班工作的工業機構只有404間,佔全部的1.4%。此外,輪班工作是必須 徵得勞工處處長的批准,更須符合婦女及青年(工業)規例有關條款的規定,這包括對廠房內部設 備的特殊要求。政府當局以這個藉口來解釋,為何將輪班與非輪班工人的工作時間統一起來,無 疑是混淆視聽之舉。
再者,由於放寬工作時限至晚上十一時而可能引致對婦女生活安排的影響及社會影響,有關當 局卻完全没有提及。這些影響包括:促使婦女勞工連續從事兩班工作,危害身心健康和家庭生 活,以及婦女夜歸的安全問題。這一種忽視勞工處境的分析角度,實有礙提高勞工的生活質素。
另一方面,更有工會擔心政府當局是次放寬工作時限的限制,實在是為了日後放鬆現行女工每 天只可加班2小時的限制而開路。假若真的如此,這實在是對婦女勞工保障的一大倒退。
最後,當局聲稱這項原則性,有社會影響的重要修改為輕微的技術性修改;也没有提交有關修 訂條款予勞工顧問委員會詳細研究,這一方面使人感到政府似乎有意迴避了問題的嚴重性;另一 方面則跨越勞工顧問委員會這一層諮詢架構。
以上,本人陳述了對這條修訂規例兩項最重要內容的意見。其實整條修訂規例的內容實不止於 這兩項,本人不擬逐一在此作出分析。不過,本人必須提出一點,就是隨着這條修訂規例的即時 生效,勞工處亦改變了登記女工超時工作的方法,工會擔心這提供了僱主濫用規例的機會,使到 部份勞工的加班工時超於規定的數額。
綜合以上的分析,本人對政府當局提出的1988年婦女及青年(工業)(修訂)規例實有所保留, 本人更要求當局在短期內從速對上述修訂規例予以重新考慮。另一方面,由於經行政局審核後 修訂規例已告即時生效;故此,由現在政府重新考慮至檢討完成的這個階段,當局應該一方面加 強對工人的宣傳工作,使他們明白規例的詳細內容;另一方面則應嚴加注意規例的執行情況,防 止僱主利用漏洞來削減勞工的利益。
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由提交文件的議員致辭
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香港浸會學院年報及截至一九八七年六月三十日止之週 年帳目
黃保欣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今日提交本局省覽的文件之一,是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香港浸會學院經審核的帳目及 活動年報。
我謹以浸會學院校董會及校務議會的主席身份,欣然向各位報告,浸會學院在一九八六至八七 年度創下了多項新紀錄,有關所有發展的詳情載於今日提交本局省覽的年報內。
在該年度內,學院為建校30多年以來首次開辦的兩項學位課程,即綜合科學及社會工作課 程,取錄了首批學生。學院在前3年須抑制學生人數的增長,以便在新建築物落成前,仍有足夠 地方可容納開辦新學位課程所需的額外教職員及設施,該年度的收生人數已有增加,增幅約 9%,使總人數達到2350人左右。符合資格修讀各項課程的申請入學人數較上一年度增加 30%,而申請修讀學位課程的學生更增加了80%。同年有另外兩項新學位課程獲英國國家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