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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以這個增長率來看,該局的諮詢委員會估計現時的法定數額,不久即會達到限點。因此該委員 會建議把或有負債最高額提升至50億元,即增加8,000萬元。假如該限額不提高,該局可能要推 卻一些生意,而本港出口業亦會因此受影響,

我想強調,最高負債額只是一個理論上的或有數額,實際上不會在任何一個時間承受到風險 的。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動議。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首讀

198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經按照會議常規第41條第(3) 段的規定,下令記錄在案,以便二讀。

條例草案二讀

198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財政司動議二讀:「一項修訂應課稅品條例草案」。

財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謹動議二讀198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旨在把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保障政府收入令對煙草稅制所作的修改,正式收入 法例之內。當日我在本局宣佈有關修改時,曾解釋新辦法的好處及其對稅收的影響

主席先生,198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第2條旨在廢除原有條例第66條。該條文原訂 定計算煙草重量的程序,由於新税制是按枝數徵稅,因此該條文已經過時。

草案第3條修訂原有條例內訂定各類煙草產品稅率的附表。在維持目前稅收水平的基礎下,現 建議將本地和入口香煙的稅率,劃一定爲每千枝165元。至於其他煙草產品,如雪茄、煙絲和中 國製造煙草,則繼續按重量徵稅。

新煙草稅制現已實施,並大致上為人所接受。雖然一如所料,煙草業部份人士對此略有微言, 但鑑於我較早時陳述的理由以及上述事實,我提議在今天的會議席上對本條例草案進行三讀。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動議。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

條例草案獲按照會議常規第43條第(1)段的規定,提交全局委員會審議。

1988年選舉規定(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二讀辯論(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此項動議經向本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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