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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

市民就綠皮書發表意見時,也表示這些考慮因素十分重要。很明顯地,本港市民均希望看到這 種政制繼續演變下去,並相信日後進一步的發展,應以目前的三層架構為基礎。正如我剛才所強 調的,市民均重視循序漸進的發展方式,而這種方式,正是本港近年發展的特色,對維持本港的 穩定繁榮,十分重要。許多人在考慮綠皮書所列舉的選擇辦法時,顯然亦曾顧及另一個因素,那 就是要確保一九九七年以前的各項發展,與基本法日後所訂立的架構銜接,以便順利過渡到一九 九七年以後,這點非常重要。毫無疑問,這項因素促使許多人採取審慎的態度,認為在基本法定 稿完成之前,任何改變,均應審慎行事。

主席先生,現在讓我轉而談及直接選舉的問題。綠皮書曾經研究對政制架構三個層次有影響的 各種事項,民意滙集處亦接獲市民對所有這些事項提出的意見。不過,正如所料,最受議論的, 是應否實行直接選舉以選出立法局議員,以及應在何時實行直接選舉的問題。從市民對綠皮書的 反應看來,絕大部分人原則上贊成立法局在距離一九九七年還有一段日子的時候,便應有若干直 接選舉議席。政府必須根據這項意見行事。

不過,民意滙集處報告也顯示,社會人士對直接選舉應在一九八八年實施或是遲些才實施的問 題,意見極爲分歧。對於應如何去理解民意調查結果,以及平均來說,民意究竟是贊成或是反對 在一九八八年實行直接選舉的問題,雖然各有不同的看法,但市民對這個問題的確意見紛紜,則 始終是事實。無論人們就這個問題作多少爭論,都無法改變這個基本事實。衆議紛紜的情形,在 本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和各區議會的辯論中,均清楚顯示出來。雖然各項簽名運動,毫不令 人意外地顯示意見是一面倒的,但聯名人士和個別人士遞交的意見書,則顯示極分歧的意見;至 於備受議論的民意調查,則顯示市民對實行直接選舉的時間,意見極不一致。

鑑於社會人士的意見如此分歧,政府已十分小心的考慮,是否應該在一九八八年就推行直接選 舉。

採用直接選舉,以選出立法局議員,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步驟。當政府採取這個步驟時,一定要 十分肯定得到整個社會的衷心支持。政府認為,要是在一九八八年進行直接選舉的話,則不能肯 定獲得市民的全力支持。不過,要是因這個原故,而不宜在一九八八年實行直接選舉的話,則應 該明確決定,本港政制上這項重要的改變,應在何時實行。因此,政府決定,在一九九一年,立 法局將首次有10個直接選出的議席,以取代現時由選舉團內的區議會組別間接選出的10個議 席。

議員若是按地區參加直接選舉,進入處理全港事務的中央階層,則由這些議員來取代同樣按地 區但間接選出的議員,顯然是很自然的發展。同時,保持中央階層和區域階層的有效聯繫,亦十 分重要。因此,政府會保留兩個特別組別,以便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可以繼續各選一位議員出任 立法局議員。

立法局直接選舉問題,雖佔一九八七年檢討中很重要的部分,但其他許多重要事項,也曾在這 次檢討中加以考慮和評論。市民對總督應否繼續擔任立法局主席的問題,普遍感到關注;就此事 提出意見者,極大多數認為他應該繼續擔任主席。政府尊重這項意見,因此,總督擔任立法局主 席職位的辦法,暫時不會改變。

至於本局目前的成員組織問題,一般民意贊成在一九八八年以循序漸進方式來改變。因此,政 府的結論是,立法局目前的成員組織,在一九八八年不應有重大改變。較長遠來說,當然需要進 一步的改變;未來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成員,全部將會由選舉產生,待一九九七年以後的憲制 安排較明確時,便須採取有系統的步驟,使立法局的成員組織,能與基本法所規定者相符。目前 來說,首要考慮的事情,當然是維持效率,同時使社會各主要階層均有代表參與的代議政制,得 以進一步發展。基於這一點,政府遂決定,在一九八八年採取下列步驟:

第一,官守議員的數目,不會改變;

第二, 委任議員將會減少兩名,即人數由22名減至20名;

第三, 功能組別選出的議員,將會增加2名,即由12名增至14名;以及 最後, 由選舉團選出的議員,數目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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