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87年長俸利益條例 及規例所訂的新長俸計劃

根據香港法例第89章長俸

條例所訂的舊長計劃

倘有關人員選擇將50%每年長俸折算為一 份一筆過酬金,他可領取

倘有關人員選擇將25%年積金折算為一份 一筆過酬金,他可領取

折算長俸=$22,333×50%×14

酬金

折算年積= $ 18,900 ×25%×14

金酬金

$156,331

$ 66,150

經扣的=$22,333×50%

每年長拳

經扣減的

年積金

$ 18,900 × 75%

每年$11,167

每年$14,175

服務滿10年或以上後退休而已確任長俸編制的紀律部隊人員

因工作需要理由而須要在一個指定年齡退

在正常情况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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