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87年長俸利金條例
及規例所訂的新長計劃
根據香港法例第89章長俸
條例所訂的舊長俸計劃
折算長俸=$48,000×50%×14
折算長俸=$46,800×25%×14
酬金
$336,000
$163,800
加
加
經扣減的=$48,000×50%
每年長俸
經扣減的=$46,800×75%
毎年長俸
:
CX
每年$24,000
二每年$35,100
Ī,服務滿10年或以上後退休的乙類公務員(即担任非編設職位,或担任編設職位但仍未確
任該職位的人員 )
未經扣減=最高可供計算長俸的每年薪酬
未經扣減
最高年薪X服務月數×(首300
1
的每年長俸
X服務月數×(87年4月1日
之前的服務爲 80087年4月
的年積金
1
個月的服務爲 800 而第 300 個 月之後的服務為 600
1
1
1 日起的
起的服務爲 675
1.最高限額為最高可供計算長
2
停薪酬的 )
( 最高限額為最高年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