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長俸利益
附件A(ii)
紀律部隊人員因工作需要的理由退休
倘紀律部隊人員因工作需要的理由須要在55至60歲之間的一
個指定年齡退休,其可供計算長俸的年資可按下列比率獲得增加:
退休時年齡
55歲而不足56歲
56歲而不足57歲
57歲而不足58歲
58歲而不足59歲
59歲而不足60歲
每服務滿一整年可獲增加的
年資(以月為單位)
2 增加後的可供計算長俸 總年資不得超過
1.25
1.00
0.75
0.50
0.25
(a)
可獲最高長俸額所需的可供計算長俸年資;或
(b) 假設該員一直服務至60歲時所應有的可供計算長俸年
資,
兩者取其較少者。
1
Page 165Page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