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70
4.
ROAD TRAFFIC (AMENDMENT) BILL 1987
草案第5條增訂一新條文,授予運輸署署長以下權力:豁免新界西北部 輕便鐵路所使用的車輛遵守一般速度限制;在各有關道路的若干部份,對該等車輛 施加不同的速度限制,並為此而竪立交通標誌。
5.
草案第6條增列一新條款,規定新界西北部輕便鐵路車輛的司機,若遇 上緊急情況,必須服從軍裝警務人員的指示。
6. 本草案對政府人手需求和開支方面都没有影響。
C370
4.
ROAD TRAFFIC (AMENDMENT) BILL 1987
草案第5條增訂一新條文,授予運輸署署長以下權力:豁免新界西北部 輕便鐵路所使用的車輛遵守一般速度限制;在各有關道路的若干部份,對該等車輛 施加不同的速度限制,並為此而竪立交通標誌。
5.
草案第6條增列一新條款,規定新界西北部輕便鐵路車輛的司機,若遇 上緊急情況,必須服從軍裝警務人員的指示。
6. 本草案對政府人手需求和開支方面都没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