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互助

71.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

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中央人民政府將協助或授權香港特 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 出適當安排。

十三

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原有法律所規定的澳門居 民和其他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言論、出版、集

會、遊行、結社(如組織和參加民間團體)、組織和參加工

會、旅行和遷徙、選擇職業和工作、罷工、宗教和信仰、教

育和學術研究的自由;住宅和通信不受侵犯及訴諸法律和法

院的權利;私有財產所有權、企業所有權及其轉讓和繼承權、

依法徵用財產時得到適當和不無故遲延支付的補償的權利;

婚姻自由及成立家庭和自願生育的權利。

150.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保障香港 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 151,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持香港原有 法律中所規定的權利和自由,包括人 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組織和 參加工會、通信、旅行、遷徙、罷工、 遊行、選擇職業、學術研究和信仰自 由、住宅不受侵犯、婚姻自由以及自願 生育的權利。

法律諮詢和司 152. 法補救

國際公約

任何人均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 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在法庭上為 153. 其代理以及獲得司法補救。任何人均有

權對行政部門的行為向法院申訴

156.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 用于香港的規定將繼續有效。

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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