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為

保證本聯合聲明的有效實施並為一九九九年政權的交接創造

妥善的條件,在本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葡聯合聯絡小組; 聯合聯絡小組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二的有關規定建立和牍 行職責。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聲明:關 於澳門土地契約和其他有關事項,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的 有關規定處理。

4

31.

32.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 王國政府聲明:為求本聯合聲明得以有 效執行,並保證一九九七年政權的順利 交接,在本聯合聲明生效時成立中英聯 合聯絡小組;聯合聯絡小組將根據本聯 合聲明附件二的規定建立和履行職責

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 王國政府聲明:關於香港土地契約和其 他有關事項,將根據本聯合聲明附件三 的規定處理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 王國政府同意,上述各項聲明和本聯合 聲明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同意,上 述各項聲明和作為本聯合聲明組成部分的附件均將付諸實施。

33.

七、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 准書將在北京互換。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31.

35.

本聯合聲明須經批准,並自 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於一 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換。本 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36.

一九八七年 月日在北京簽訂,共兩份,每份都

用中文和葡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簽 訂,共兩份

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

成,雨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葡萄牙共和國政府

37.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代表

大不列顛及

北愛爾蘭 聯合王國 政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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