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關、立法機關和法院,除使用中

文外,還可使用葡文。

31.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機關和法 語言 院,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

(六)澳門特別行政區可同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 經濟關係。葡萄牙和其他國家在澳門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

25.

(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同聯合王國 和其他國家建立互利的經濟關係。聯合 王國和其他國家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 到照顧

(七)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同各

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並

簽訂有關協定。

26.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以自行簽發出入澳門的旅行證件。

27.

(八)澳門特別行政區將繼續作爲自由港和單獨關稅地區 進行經濟活動。資金進出自由。澳門元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和自由兌換。

20.

(十)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 港”的名義單獨地同各國、各地區及有 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 係,並簽訂有關協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自行簽發出 入香港的旅行證件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自由港 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

(七)香港特別行政區將保持國際金 融中心的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

21,22.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

幣雅韓流通,自由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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